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发布时间:2018/4/4 20:22:45 作者: 浏览次数:379
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判联席会议制度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,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,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,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联席会议组成人员
联席会议由党办、院办、人事科、监察室、行风办、医务处、护理部、门诊部、信息科、总务科、安保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支部书记组成。
二、联席会议组织领导
联席会议由党办召集,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办,并负责做好联席会议的组织、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。
三、联席会议召开时间
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,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,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。
四、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
(一)传达学习中央和省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;
(二)听取各个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;
(三)交流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做法;
(四)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,提出对策;
(五)积极向党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联席会议有关事项
(一)凡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、形成的会议纪要,以党委名义形成文件或会议纪要。
(二)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认真抓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。
(三)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,由党办负责督促检查。
(四)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要加强与党办的沟通联系,及时报送相关舆情动态信息,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。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适时督查通报。
中共泰兴市人民医院委员会
二〇一八年四月